個稅法迎第七次大修 4項收入納入綜合征稅
2020-09-02 17:07:19
6月19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會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防止稅收疏漏,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擬首次增加反避稅條款,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yè)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據報道,今年兩會期間,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話題一直保持著較高的熱度。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當時,全國工商聯(lián)也提出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到7000元,將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從3-45%降至3-30%以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烈討論。
梳理資料發(fā)現(xiàn),我國個稅起征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