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完成香港公司注銷
2020-11-19 17:08:46
怎么樣完成香港公司注銷
如果你在香港注冊公司了想要注銷的話有下面的情況會通知公司注銷的,
1:公司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印花稅、商業(yè)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公司沒有尚未回復稅務局所發(fā)出的任何查詢,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等。
公司注銷一般是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通知書將會于申請人在呈交有效申請書并繳交有關費用后的25個工作天內發(fā)出。若公司沒有未完成的稅務事宜及未清繳的稅款,則稅務局局長會發(fā)出不反對通知書。否則,局長會發(fā)出通知書,列明該公司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繳的稅款。這個過程估計有八個月左右的時間,有關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會有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
如果公司要申請注銷登記,要向相關機構提交文件,過程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chǎn)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好和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銀行出具的帳戶注銷證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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